您的位置是:
首页
>>
机关建设
.:
:省人防办召开机关效能建设转段动员会
::.
发布时间:
2006-1-18 16:44:00
来源:
浙江人防
最近,省人防办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转入第二阶段动员会。会议由副主任赵德兴同志主持,党组成员、机关效能办主任戴解中同志传达了省委副书记乔传秀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第一阶段效能建设作了小结,部署了第二阶段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杭对第二阶段效能建设和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机关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一定要讲政治、守纪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不能图形式,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为了提高执政能力,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机关各处、直属单位“一把手”一定要带好头、负好责,克服“难、烦、怕、浮、虚”的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决策上来。
二、机关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一定要动真格,抓重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各兄弟厅局、各市人防办给我们提出的六个方面、15条意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要怕揭短亮丑。查找问题要做到“四个结合”:与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完善有关制度相结合;与改进机关管理职能相结合;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
三、机关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一定要重落实,求实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法制观。效能办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把抓好效能建设、“准军事化”建设与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取得实效。
四、机关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一定要加强领导,加强督查。第二阶段的工作时间长,任务多,要求高,是效能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党组一班人要根据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第二阶段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机关效能办要做好督查工作,保证第二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