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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建设研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19 16:18:56 来源:浙江人防省办秘书处
浙人防办〔2008〕95号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开展
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建设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建设研讨活动的通知》(国人防〔2008〕170号)要求,省人防办(民防局)和省民防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建设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大力推进人民防空整体平战结合,逐步与国际民防接轨”和“推进人民防空工作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结合我省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建设实际,深入开展民防体制建设研究,形成一批有较强理论指导作用和现实借鉴意义的研究成果,加快我省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进程。
    二、研讨的主要内容
  (一)民防建设可行性研究;
  (二)中国特色的现代民防体系内涵、宗旨与建设任务;
  (三)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四)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防灾救灾服务;
  (五)开展防空防灾教育和演练;
  (六)社区民防建设;
  (七)从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灾实际情况,对我省应急指挥通信建设、应急疏散避难和群众安置、防空地下室安置受灾群众等方面的启示及对策建议;
  (八)民防建设其他相关内容。
    三、方法步骤    
研讨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8月底前,各市组织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开展研究,并向省办推荐至少2项研究成果。同时,可组织发动学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研讨活动。
  (二)9月上旬,召开研讨会,组织全省人防系统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开展研讨。
  (三)9月底前,省人防办(民防局)和省民防协会联合组织对各地报送的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建设研究成果进行评选,拟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并给予适当奖励(评选方法另行制订);同时开展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并向国家人防办推荐。
    四、要求
 (一)各市人防办要加强对研讨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研讨课题,广泛动员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干部职工和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探讨我国我省民防体制建设的有关问题。
 (二)各市人防办要对本地区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总遴选,把好质量关,择优推选2项以上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文字精炼,前瞻性、理论性、可操作性强,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三)各单位研究成果(含电子版)于8月底前报省民防协会。
 (联系人:周满章  RTX:9924;张军伟  RTX: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