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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防办〔2005〕162号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规与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标准,确保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措施安全可靠,切实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我办(局)制订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措施》。现作为内部资料印发给你们试行。请你们及时转发给当地有关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试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人防办工程处联系。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