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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已获取相应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监理资质;
2、有相应职称和人数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或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并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申报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
1、 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六份;
3、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及年检纪录(复印件);
4、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5、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6、监理业绩;
7、业务手册。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